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学工部  发布日期:2022-04-26

各学院:

为更好开展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更好发挥奖学金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定于本学期初开展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章评审

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院主体责任,制定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各级各类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并严格遵照方案执行,各项评奖工作必须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做好相关记录;严格按照《北京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工系统相关评奖评优的工作方案》、《北京建筑大学学生手册》、《北建大学发〔2019〕56号关于修订<北京建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北建大学发〔2019〕58号关于制定<北京建筑大学特等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北建大学发〔2019〕57号关于修订<北京建筑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规范程序,严把标准,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评审材料须原件保留;全部评审工作结束后,学院要形成书面评审报告,并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二、 明确评审流程,做到公开透明

奖学金评比工作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各学院要明确评审流程,强化公开意识,做到环节不落,过程有序,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

1.综合素质评价(本科)

综合素质评价是申请各类奖学金的重要基础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认真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附件1),经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学院公章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2.国家奖学金(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

(1)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并提交学院。

(2)学院根据各自评审方案组织评审,评审结果需进行不少

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结束后,学院统一登陆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由于网站涉及学生重要信息,为防止泄露和篡改,请勿将学院用户名和密码随意透露给学生),填写时,认真阅读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和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按要求填写。

(4)系统填报完毕后,从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系统中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情况,将在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相关通知下发后,另行安排。

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系统网址:   https://xszz.bj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

各学院本科账号、初始密码如下,请及时更改密码:

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4523138、bj123!@#

2.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4523139、bj123!@#

3.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4523140、bj123!@#

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523141、bj123!@#

5.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4523142、bj123!@#

6.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4523143、bj123!@#

7.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4523144、bj123!@#

8. 理学院: 4523146、bj123!@#

3.优秀学生及校级各类奖学金(本科)

本学年优秀学生及校级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请注意,团体类奖学金有单独的“团体奖学金”模块进行申报,不在“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模块中申请,请提醒学生。

(1)学生在学生工作平台中提交优秀学生、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学院逐级审核。

(2)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生工作平台网址:http://10.90.2.117/

三、按时提交材料,认真总结提升

奖学金评审工作提交材料多、要求细,各学院要明确材料清单,根据相关要求按时提交,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形成经验体会,不断提升工作水平。需提交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学院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双培、外培、国内访学等在籍不在校学习的学生,参照北建大学发〔2019〕56号《关于修订《北京建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执行,具体评奖规则由二级学院制定,请单独提交。请加盖学院公章,于2020年9月7日前提交到行政楼210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2.综合素质评价(本科):

《北京建筑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逐页加盖学院公章,负责奖学金工作辅导员老师签字,于2020年9月7日前提交到行政楼210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到xuegongban@bucea.edu.cn邮箱,请注意提交的纸版为每个学生签字的汇总表复印件盖红章,学生签字的原件请学院留存。

3.国家奖学金(本科)

9月9日前,各学院在北京市系统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要上报的表格通过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线上传、审核并打印,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拟获奖学生事迹、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纸版、电子版请于2020年9月9日前提交到行政楼210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系统打印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照附件2中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签字、盖章需齐全;若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要提供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要;若参评学生超过正常学制,需要在申请表的申请理由和学校的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拟获奖学生事迹,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人称不限,2000字左右,每生一份原件,发送电子版(邮件名:姓名+国奖事迹)至xuegongban@bucea.edu.cn邮箱;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应具体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报告需附本学院评审办法、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标题字体采用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字数不少于300字,落款处加盖学院公章。

4.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

需要上报的表格通过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线上传、审核并打印,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拟获奖学生事迹、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推选名单汇总表》(附件5),于2020年10月9前提交到行政楼210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系统打印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按照附件3中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签字、盖章需齐全;若参评学生超过正常学制,需要在备案表中备注说明;拟获奖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生一份原件,发送电子版(邮件名:姓名+励志事迹)至xuegongban@bucea.edu.cn邮箱;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应具体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报告需附本学院评审办法、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标题字体采用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字数不少于300字,落款处加盖学院公章。

5.优秀学生及校级各类奖学金:

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在学工平台系统中提交至学校审批。

联  系  人: 王潇、李月 、黄琇

联 系 电 话:61209198、61209212

附件:

1.北京建筑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

4.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

5.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推选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