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学籍变异等事项须知

发文时间:2010-04-08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学生办理学籍变异等事项须知
 
    为方便学生办理学籍变异等有关事项,根据《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本专科(高职)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将有关要求列表如下:
 
学籍变异
等项目
须提供的材料
须填写的
申请表
 
 
  
 
因病:学院或学院指定医院提供的不能坚持学习的证明。
公派出国:提供出入境中心签字盖章证明。
办理因私出境学习:提供对方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翻译件及复印件。
办理出国探亲:提供对方邀请函。
特殊原因及困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
工作时间
批准休学的学生须交回学生证件、办理休学离校手续。学校发给休学证明。
 
身体康复:学院或学院指定医院提供的可以继续学习的证明。
其它原因: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
学期末
学生不能按时复学应请假,经学校批准可续休学,否则取消学籍。
转专业
学习特别优秀:提供各学期的学习成绩单。
确有专长或有特殊困难: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学生各学期的学习成绩单及高考入学成绩单。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期末
适用一、二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4、不符合转入系要求的。
留(降)级
学习困难:提供不及格课程成绩单。
其它特殊困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留(降)级申请表
期末考试周的前2
适用于未达退学标准(累计不及格课程不超过22学分)的学生。
退 
如学生已经出国,委托代办人办理,须提供学生的代办委托书。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
工作时间
批准离校的学生须交回学生证件并在1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经学籍处理工作联席会讨论通过并经学院批准后,学生须签署“学生试读协议”。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试读申请表
学期末
适用于达到退学标准,但无不良表现、无任何处分且累计不及格课程不超过26学分的学生,并须经学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