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生源地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2-2023学年学生生源地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来校报到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已于暑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完成部分程序,学生完成注册后需按照以下流程完成贷款资格审查及回执确认等工作:
1.学生提交贷款回执至所在学院(9月15日前)
申请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将贷款回执或短信验证码等材料提交至学院,由学校统一将回执验证码录入至国开行系统中。
申请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将纸质回执函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办理纸质回执函确认、签字、盖章等程序。
2.学院汇总信息(9月16日-9月23日)
对于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各学院收集汇总申贷学生的申贷信息后,填写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汇总表(附件1),于9月23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随后进行回执确认。
对于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各学院于9月23日前收集并整理纸质回执函,并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6日-9月29日期间前往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大兴校区综合楼210)办理相关手续。
3.贷款到账、费用扣缴(10月-12月)
学校完成回执录入等相关手续后,各经办银行将陆续完成贷款发放。
对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开行系统通过支付宝后台直接将助学贷款的学费部分放款到学校学费缴纳专用账户(预计12月中旬),生活费部分保留在学生本人申请助学贷款的支付宝账户中。助学贷款放款到学校账户后,由财务处完成费用清缴,如有余额,则通过学生本人的北京银行借记卡进行退返,贷款同学须提前办理北京银行借记卡,并完成学费系统绑定,绑定程序参见附件2。
其他银行贷款学生应提前联系经办银行工作人员确认放款方式。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经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银行北京银行官园支行协商,学校启动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面向对象
2022-2023学年未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北京银行开立账户。
3.提供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学生证复印件1份(2022级新生如没有学生证可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1份;
北京银行卡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审批通过再次提款学生另需提供:
上一学年成绩单1份(盖学院公章);
再次提款的申请1份。
4.贷款额度
本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16000元。
2021年,国家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5.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9月15日前)
有校园地助学贷款需求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汇总审核(9月16日-9月23日)
学院汇总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填写《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附件4)于9月23日前,将材料提交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综合楼210办公室)。
(3)北京银行审核、办理签约手续
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对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进行复核后,将材料提交至北京银行官园支行,并配合银行完成审核、签约等工作,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发挥好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作用,坚持“应助尽助”、“应贷尽贷”。要广泛宣传并向学生详细解读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避免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强化责任。同一学年度内,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二者不得同时申请办理。各二级学院要对申请两类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比对,防止出现当年同一学生重复贷款情况。
3.规范操作。各二级学院要全面研究政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注意具体细节,确保准确、规范的完成此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8月30日